器材清單
大學報 DV(Sony AX40 內建64G記憶體無記憶卡、Sony AX43 內有記憶卡)
舊 DV(Sony PJ540)
指向性麥克風(黑袋)(鐵三角 AT9941)
指向性麥克風(灰袋)(Sony ECM-GZ1M)(僅限 Sony DV 與相機適用)
指向性麥克風(盒裝)(Rode VideoMic Rycote)
指向性麥克風(綠袋)(Rode VideoMicro)
繪圖板 I(Wacom Intuos 2 XD-0405-U)
繪圖板 II(Wacom Intuos 3 PTZ-630)
繪圖板 III(Wacom Intuos Pro PTH-660)
一般腳架
線控腳架(僅限 Sony 品牌之 DV 或相機適用)
筆電
單槍(共兩台,一台僅支援 VGA 線,一台可接 HDMI 線)
拖拉式音響
線材
讀卡機
滑鼠
音源線
音源延長線
電源延長線
網路線
USB 延長線
光碟燒錄機
MAC 專用光碟機
簡報筆
HDMI 線
VGA 線
Type C 轉 USB
Type C 轉 VGA
Type C 轉 HDMI
Displayport 轉 VGA
Displayport 轉 VGA/ HDMI
HDMI 轉 VGA
HDMI 轉 HDMI mini 轉接頭
HDMI 轉 HDMI micro 轉接頭
HDMI 轉 HDMI micro 轉接線
Webcam/網路攝影機
[攝影]
攝影器材列表
記憶卡
電池(只能以「兩電池」或「一電池 + 一充電器」借出 )
轉接環
鏡頭、機身和閃燈
一般器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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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 |
種類 |
名稱 |
Nikon |
機身 |
Nikon D7000(錄影) |
Nikon D7100(錄影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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鏡頭 |
Nikkor AF 24mm f/2.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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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kkor AF 35mm f/2.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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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kkor AF 50mm f/1.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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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kkor AF 85mm f/1.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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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kkor AF 18-35mm f/3.5-4.5 D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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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kkor AF 70-300mm f/4-5.6 ED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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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kkor AF-S 18-70mm f/3.5-4.5 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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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kkor AF-S 18-135mm f/3.5-5.6 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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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kkor AF-S 28-200mm f/3.5-5.6 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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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kina AT-X 28-80mm f/2.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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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影包 |
Nikon Z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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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 |
種類 |
名稱 |
Canon |
機身 |
Canon 550D |
Canon 760D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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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n 77D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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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n 800D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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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n 70D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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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n 850D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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鏡頭 |
Canon EF-S 24mm f/2.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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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n EF-S 35mm f/2.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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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n EF-S 40mm f/2.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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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n EF-S 50mm f/1.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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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n EF-S 50mm f/1.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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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n EF-S 17-85mm f/4-5.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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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n EF-S 18-135mm f/3.5-5.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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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n EF-S 18-200mm f/3.5-5.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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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n EF 70-200mm f/2.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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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n 85m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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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n EF-S 18-55mm f/3.5-5.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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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mron 10-24mm f/3.5-4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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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 |
種類 |
名稱 |
Sony |
基影包 |
Sony ZV-E10 |
品牌 |
種類 |
名稱 |
Sony |
閃燈 |
Sony HVL-F32M |
Sony HVL-F32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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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n |
Canon 270EX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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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n 430EX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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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n 430EX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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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n 470EX-AI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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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kon |
Nikon Speed Light SB-600 |
|
Nikon Speed Light SB-600 |
借用規則
於平日 09:00-18:00,在大勇樓 313 數位平台辦公室臨櫃借用。
借用時間
所有攝影器材一律如下表:
借出時間 |
歸還時間 |
一 |
四 |
二 |
五 |
三、四 |
一 |
五 |
二 |
※ 如遇歸還日為國定假日則歸還時間遞延至上班日。
押金、證件規則
所有攝影器材一律需要押有效證件以及押金 500 元,若拿 1000 元則不找零。
可抵押有效證件:含身分證、健保卡、學生證、駕照、居留證、護照、大陸籍身分證。
續借規則
需在歸還期限內,借用人帶著需要續借之器材親自到數位平台 313 辦公室辦理續借。
歸還規則
須在歸還當日18:00 前到數位平台 313 辦公室辦理歸還。
若逾期未還需繳納罰金。
遲還天數 |
罰款金額 |
帳號停用權限 |
一天(24 小時內) |
NT$100 |
一周 |
一天到三天 |
NT$300 |
一個月 |
三天以上 |
NT$500 每逾期一天多罰 NT$100 |
至該學期結束 |
借用資格
攝影器材(包括記憶卡、電池、轉接環、鏡頭、機身和閃燈):
平台助理須修畢靜態影像設計後,於未來修習傳院之影像相關課程或活動借用。
經傳院師長同意之學術用途可借用。
基影相機:僅提供基礎影音製作課程同學借用。
一般相機(基影相機外的相機):須修畢靜態影像設計後,於未來修習傳院之影像相關課程時方可借用。
影棚規範
借用規則
預約規則
週一到週五 09:00-18:00,持證件於大勇樓 313 數位平台辦公室攝影桌辦理(可預約範圍為一週內之日期)。
影棚開放時間
週一到週五 09:00-18:00,平日18:00後與假日時段僅供平台內助理使用。
證件抵押規則
所有攝影器材一律需要押有效證件(含身分證、健保卡、在學學生證、駕照、居留證、護照、大陸籍身分證)。
歸還規則
影棚為當天歸還(若無法進入 313 可於隔日歸還)。
借用資格
非平台助理借用
使用者須繳納場地費及值班人員工讀金 300/hr (場地費 100 元、值班人員薪資 200 元),並在借用當日簽名以及押證件。
有影棚資格的平台助理可自由借用
如果借還時間非值班時間 (平日 18:00 後、假日時段),請自行填寫借用系統。
借用注意事項
本單位器材主要提供師生學習、進修及競賽之用。不得作為營利使用,經查獲屬實則永久停權。
借用人應於現場檢查借用之器材與配件,如有缺漏或損壞應立即反映。
所有借用之器材與配件若有缺漏損壞,除不可抗力之因素外,設備毀損須由借用人負賠償責任。
器材借用需由本人親借親還,不得代借與代還。
[工程]
借用規則
學期間平日 09:00-18:00,至大勇樓 313 數位平台辦公室臨櫃借用。
借用時間
DV/腳架/指向性麥克風/繪圖板借用時間如下表:
借出時間 |
歸還時間 |
一 |
四 |
二 |
五 |
三、四 |
一 |
五 |
二 |
※如遇歸還日為國定假日,則歸還時間遞延至上班日。
筆電/線材/簡報筆:
當日 18:00 前歸還,若需於晚上使用則在隔日 12:00 前歸還。
押金、證件規則
DV:需要押有效證件(含身分證、健保卡、在學學生證、駕照、居留證、護照、大陸籍身分證)及押金 500 元,若拿 1000 元則不找零。
其餘器材不需押金,需押有效證件。
續借規則
需在歸還期限內於當日 18:00 前,借用人帶著所有需續借之器材親自到數位平台 313 辦公室辦理續借,若器材數量充足方可續借。
歸還規則
須在歸還當日 18:00 前到數位平台 313 辦公室辦理歸還。
若逾期未還需繳納罰金。
遲還天數 |
罰金 |
停權時間 |
一天(24 小時內) |
NT$100 |
一週 |
一天到三天 |
NT$300 |
一個月 |
三天以上 |
NT$500 每逾期一天需多罰 NT$100 |
至該學期結束 |
借用資格
DV/指向性麥克風/腳架:僅供修習傳院影像相關課程之教職員生、傳院活動使用,不開放一般社團與非修習傳院課程之他系教職員生借用。
筆電/簡報筆/線材/繪圖板:僅供修習傳院課程之教職員生、傳院活動使用,不開放一般社團與非修習傳院課程之他系教職員生借用。